2011-05-30

基辛格與明天

(載〈蘋果日報〉2011年05月30日論壇版)

當年的美國國務卿基辛格秘密赴北京,晤毛、周等人,給尼克遜訪華鋪路。那是四十年前的事了。翌年雙方發表《上海公報》,七年後美國把駐華大使館,從台北遷到北京。隨後的東亞序局,今日仍然。

這個給徐東濱戲稱作「周身格」的人物,突破中美關係後又與北越的黎德壽簽署「和平協定」,雙雙獲得諾貝爾和平獎。跟着是美國撤軍南越,越戰結束。隨後的局,是不知多少人在投奔怒海時,葬身魚腹。

今年,基辛格八十八歲了。他沒有寫回憶錄說越南,卻剛出版了一本他引以為傲的書論中國。沾沾自喜,是因為他認為,華盛頓北京能聯手,組成「半同盟」,抗蘇聯擴張,是他穿針引線的。「同盟」未能維持下去,因為天安門事件後不久,蘇聯解體,使兩方失去了「共同目標」。

三國故事給說成戰國故事

一九六九年,美帝蘇修都是頭號敵人;中國在烏蘇里江珍寶島上,和蘇聯老大哥幹起來了。外交界盛傳的消息,是蘇聯要先發制人,用核武攻擊中國。美國反對。結果中美聯手,蘇修「陰謀不逞」。書中說法不同。據說偉大舵手考慮的,是印蘇日結盟,包圍中國。怎樣突圍?他採的,不是甚麼列寧戰術,而是秦克六國的遠交近攻策略,還有就是蜀漢之計:聯吳抗魏。那明明是三國的故事,不知怎的,都給說成是戰國的故事!

他在書中又強調中國人重視孫子兵法,認為他們玩國際關係的遊戲,用的是圍棋的方法。在書中不斷出現的名字,是圍棋。他覺得,舵手戰無不勝之術,並不來自馬列,而是來自他的偶像秦始皇。因為碰上難題時,中國人的解決辦法,是向老祖宗的智慧尋求;基辛格就說,這和胡溫推崇先秦儒,尤其孔子,同出一轍。他甚至說,胡溫要的,不是稱霸世界,而是「大同」。

不能調和的世界永無希望

可他同時認為,美國在六四後制裁北京,是不智的。因為,西方人的人權和自由等觀念,並不能轉到一個幾千年來,用不同觀念形成的文明身上。兼且,西方人不明白,傳統中國人對混亂的恐懼。他甚至認為,韓戰,是兩個互不明白的文化衝突。衝突的因子,仍然存在,也因着同一文化相對論。

這類言論,在很多地方都頗有市場。我倒不會那樣看,如果文化相異,就不會溝通,不能調和,那世界永無希望,因為和平是不會到來的。如果中國文化不懂變,不求變,那麼中國人永遠不會有人權與自由,因為文化不同,價值各異,沒有「普世」的。如是,我們也不必追求甚麼民主法治,因為文化只會衝突,不會融合。

那不會是我們要的明天。

2011-05-16

欲蓋彌彰

(載〈蘋果日報〉2011年05月16日論壇版)

中國派出代表團,到美京出席雙邊務實會議。面向媒體時,互相指摘一番,在所不免。面向別人的批評時,我們的刺蝟心理,表現淋漓。某外交官員,在場外接受電視台訪問,說外人「幼稚」,因為他們看中國事「太簡單」。「中國是文明古國,歷史悠久,又人多地大,事情十分複雜」。所以「你總不能要她一下子變得完善,總不能把中國事看得那麼簡單」。

有點冠冕堂皇。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埃及,也夠複雜的吧?我不知道,面對反對聲音時,他們為甚麼那麼笨,不曉得拿這套說詞,當作擋箭牌?莫不是,你歷史悠久,文明古遠,就可以不守協議?就可以不按牌理出牌?如果「國情複雜」,就可解釋一切,那你大概可以永遠解釋下去的。

要自辯 總當得體
無獨有偶。這兒有個大西洋彼岸的故事。事緣著名周報《經濟學人》前星期撰文批評「拘禁艾未未」事件。駐英使館人員立刻反擊,致函該報,提出反駁。

首先,英人評論,足見不尊重中國司法主權,意圖干涉內政。今艾君的藝術活動,不受限制;政府調查的,是懷疑他有經濟犯罪。這不涉人權,也不涉言論。

中國是法治不是人治,更不是少數統治。西方人以為她只要經濟不要政治改革,那跟理論與實際都不合。

在共產黨領導下,各級人大建立了更佳的民主與法治。黨內民主決策更進步,也再沒有終身制。

中國公民的權利與自由,受法律保障。他們有遷移和移民的自由,就業與留學的自由。中國有四億五千萬互聯網用戶,超過一億人有宗教信仰。(看,哪能不複雜?)一個國家的發展路向,得由該國人民自己按實際情況決定。(外人不得置喙。)任何嘗試製造不穩定的,中國人民都不歡迎。

中國與西方在民主與人權問題上的紛爭,應在平等互重的基礎上,建立對話。任何攻擊中國的人,當自問:誰在壓制他人來了?誰在製造衝突來了?

這是如實報道。

冷靜看看。除了首段,下面文字,跟艾事何關?一番辯解,只是自衞機杼的表現。要自辯,可以,總當得體。現在贅詞一大堆,徒增欲蓋彌彰之感。

要到哪一天,才真正和別人平起平坐?

(代郵:拙著《福樂的追求》已出版。各大書店有售。)

2011-05-02

經濟「犯罪」

(載〈蘋果日報〉2011年05月02日論壇版)

根據官方的報道,拘禁艾未未,是因為「懷疑他有經濟犯罪」。我不是官,也不是艾;他有沒有犯甚麼罪,我不知道。如果還未有查清楚,就一口咬定他是有是沒有,都不合理。這是常識;不必多說。

不過,平情而論,假如查實有據,就起訴他好了。沒有證據,甚或證據不足,你得放人。總不能說,我懷疑你,所以就把你關起來,不知下落。待我「搜集足夠的證據」了,才給你定罪;要待多久?不曉得。搜不夠證據怎辦?不曉得。早前三令五申,不是已取消了行政指令的拘留審查?那只要你「懷疑」任何人,就可以把人家關起來了?那和史太林、希特勒,有何區別?

倒不是要談艾事的。

四月七號,浙江法院聆訊五小時後,給一個二十九歲的女商人判處死刑。理由:經濟犯罪。控方指她在「集資」時「訛騙」。她頗有傳奇。中學沒有讀完,自己跑出來開美容店,給顧客注射羊胎素而賺了一大筆。

不幾年,《中國日報》報道,她已建立了自己的企業,進軍地產、酒店業。總資產超過三十八億人民幣。曾經給宣傳為經濟改革的奇蹟:一個平民百姓,白手興家,成功開展了自己的帝國。

07年被捕。09年終定罪。法院說她從不明來歷的地方,募了七億七千多萬。涉案的另三人,得坐長牢;兩人與農業銀行有關,另一是黨幹部,但實情卻不得而知,因為聆訊是閉門的。何時才開門?司法不公開,大家只能猜。

倒不一定是瞎猜的。有說她「太揚」。有說她牽上的「大人物」太多。有說她「在體制外籌款」,犯忌。今天,多少企業家不也在體制外籌款?怎麼只抓她?如果說,她答應投資者的回報率,高得不合情理,是騙局;這究竟該讓誰人來判斷?說艾未未抄襲別人的作品?該是那「別人」去判斷、去申訴,還是該讓政府來檢控?

商人與敵人 一線之隔

一個較近可能的說法,是她放高利貸,利息很高。借貸者無力償還,先下手為強,利用內部的政治關係,把她拿下了。

很多人很苦惱。因為,今天在中國營商,你要有手腕;經過體制來集資:貪污費用的交易成本太貴。現在,這可以是罪名。人民的商人與人民的敵人,一線之隔。不公正不公開的司法程序,只會把事情弄糟。

不是有了合理的司法程序,就萬事大吉了。但連這個都沒有,其他不用想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