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-06-11

愛國與運動

(載〈蘋果日報〉2009年06月09日論壇版)

幾個星期前,談到「五四失憶症」,提到啟蒙的失敗,也提到新文化運動,其實產生了一些不良的後遺症。設想如果不是救亡的迫切,啟蒙不致腰斬,也許能繼續發展也說不定。這當然可以討論,且不說它。

有意思的是,國內的讀者同意的多,香港的朋友剛相反,都認為那是一場自發的「愛國運動」,說我不當語帶貶義。民國八年五月四日在北京發生的示威,固然是學生領頭的愛國運動;但「五四運動」不光指遊行,還有當時一些讀書人,為了追求某種目標,發起了與傳統「割裂」的運動。反對他們的,都給譏評作「遺老遺少」,「舊勢力的擁護者」。不管有理無理,反對的聲音,都給「歷史的潮流」淹沒了。歷史,對他們不太公平。

激進的反傳統主義(林毓生語),帶來了消化不良的後果。沒有好好消化就急着把西學介紹進來,結果當然是活剝生吞,一知半解。如果你不懂外語,你知道甚麼是「德謨克拉西」?或者,德先生的名字,因為教科書而得普遍流傳。那麼,甚麼叫「費厄潑勒」?我們不說「公平交易」,或「公平對待」,而用上音譯 fair play,這還只是一個例子。到了今天,劣拙的譯名,隨處可見。

胡適之大力推動新文學運動。兒時念書,他的〈文學改良芻議〉成了我們的範文。他鼓吹的「文學需從八事入手」,是擲地有聲了;可聲,並不悅耳。

隨便舉例。「不作無病呻吟」。古往今來,有多少作品都那麼韓退之式的,篇篇載道?文學,要有豐富的想像力;無病而能呻吟,也得靠想像力。難怪後來提倡「社會主義寫實主義文學」的人,都說胡適是「先行者」了。今天,我們的年輕學子,不懂寫文章,語言乏味,文字不通,不是不懂呻吟,而是沒有了想像力。文學,該有框框嗎?

「不用典。不講對偶」。也許我們不必都學「四六文」、「駢文」(其實懂一點也無妨的),但對偶,已經是民俗的「慣性」了。如果要大家不用典,許許多多古人的精采文句、故事、比喻等,都不會用心去學。你看適之先生本人的文章,就用典。在我看,我們的國文老師當多教典才是。

「不講求文法」。那得看你說的「文法」是甚麼。不跟傳統卻跟歐洲人走──準確地說是跟英文走,引來了難看難讀的「歐化語句」,已經是眾所周知的五四弊病了。到了今天,我們的教授、同學、媒體、翻譯界諸君,文字表達都那麼不堪,骨子裏是因為不知道怎樣去講求「文法」。

愛國運動,很好;不是所有運動都那麼好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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