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-08-25

及格的國民

(載〈蘋果日報〉2012年08月27日論壇版)

中醫師王翎懿,相交多年。她從小在中國長大,走遍大江南北;南來定居香港,懸壺有年。日前來電,慰勉有加,謂見報載我談國民教育,平實中肯,非假大空話可比,敦促多寫。我倒猶豫了。一來不愛連刊同一主題(老編特別要求的除外);二來容易招人口實,說我國民思想不正確,中洋毒,等等。

無意中讀到〈學校教育的基本任務是培養合格的公民〉一文,是資中筠先生大作《感時憂世》中的一篇。(相信她指的是及格。)先生八十多歲,是北京的名學者。文章擲地有聲,士林敬重。她是中國社科院的退休所長,沒有人可指她是「境外敵對勢力」。介紹她的想法,可作借花敬佛,對當前一片吵鬧,不無借鏡之處。說大點,有全民參考價值。

先不談學校教育,只論及格的公民。(她指的是國民。)國民不是臣民。她引任公說:「奴隸無權利,而國民有權利;奴隸無責任,而國民有責任;奴隸甘壓制,而國民尚獨立。此奴隸與國民之別也」。一下筆她就批評「頌聖文化」(港台叫「歌德派」),說那是奴性產物。國民,是有獨立人格的。

不能籠統地叫「人民」。國民,除非遇非常時期──例如抗戰,否則是「以個人為單位」的。人民,是個集體,也不知是誰。「為人民服務」是為誰的?最高領袖說,你要怎樣怎樣;你不去做。他說,你不為人民服務。於是你去了。那是為一人服務。資先生說:「過去以抽象的『人民』的名義犧牲和損害個人的基本權益的情況太普遍了。」國民,才是「社會的主人」啊。

她引米爾《自由論》,說每一個國民權利均等,「信甚麼不信甚麼是無法強迫的」。邏輯上說,你不必告訴我,你是多麼偉大在為我服務;也不必要我相信,甲國乙國的制度不好。如果信仰不得強迫,那你應該訓練我冷靜的、客觀的求知,觀察世界;是好是不好,由我來判斷。那是及格國民應有是素質。判斷不一定對,起碼是獨立自主的。

國民當然互有義務,道德可能比法律重要。大家要互相容忍,不能「排斥異端」:「如果只允許一種生活方式,那麼由誰來統一呢?」學生是國民的「前身」。「學生如果沒有培養是非觀念,不會追求真理,進入社會以後就是服從權威,誰官大聽誰的。」這樣的國民,及格嗎?老人家的說話,辦「國民教育」的,是否該聽一聽?

2012-08-06

也是「自作孽」

(載〈蘋果日報〉2012年08月06日論壇版)

「國民教育」有甚麼好吵鬧的?

那樣問,好像假定了沒有東西值得大家「吵」。事實又不是的。不過吵之前,最好先看清楚。

有公民教育為何不夠?為甚麼還要國民教育?很簡單,從來公民教育,是訓練你在社會上要有公德心,要守秩序,要有禮貌,要有守望相助的精神,尊重他人,參與公益等等。這行為,「推而放諸四海皆準」,不管你住在甚麼國家。它不會計較你的國民身份,也不理會你有何國家認同感。那可不符合國民教育的前提。

一方說:你們反對,因為你們都不懂引自己身份為榮。你們都是港英餘孽心態。我看不是的。另一方說:你們推這套國民教育,其實是黨民教育。我們的子女都會給洗腦了。那不行。我看也不是。教材必然帶出「洗腦」的後果?那倒未必。至於說:它偏頗,會錯誤引導年輕人,特別是經長期「浸淫」之後;那當然有可能。眾人之慮,其實在編者的動機:你故意把材料編成這樣,要我們的兒女接受;在你,實在用心良苦,在我,實在不能接受。

可動機,怎樣去證明?

港進聯譚君的說法,教人啞然。「六四」、「李旺陽事件」等,和一國兩制沒有關係;那只是歷史長河中的小沙石。固然此制不同彼制。早年多說「河水不犯井水」。那不必說國民教育,叫制民教育好了。她的意思很明白:另一制不同;所以在這一制下的人,不能「干預」到另一制下的事務。那國民云乎哉?「六四」是沙石,不必理會,那焚書坑儒,更微不足道;那是更遙遠、更細小的沙石。大家不必再讀中國歷史,就記着割讓香港之恥就夠了。

說到外國都有唱國歌、升旗禮。不錯。也讓我告訴你美國一般中學的國民教育材料。除了歌頌自己國家可愛,他們同樣不神化林肯,也指出南北戰爭的殘酷。他們教導國民在憲法下的權利,怎樣可反抗政府或其他組織的欺壓。他們告訴人民,越戰時期有甚麼爭議,更附上反戰圖片。也許他們都不懂,那些都是沙石,何足道哉!

兒時讀書,中國歷史、中國地理,必修、必考。典章制度、文物傳統,都有。從來沒有「國民認同」問題。現在不好好訓練本國史地,卻弄個國民教育甚麼的,不是「自作孽」是甚麼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