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-06-22

政治中立

(載〈蘋果日報〉2010年06月22日論壇版)

剛過去不久,「政治中立」這四個字,街頭巷尾都可以聽到。人人高談闊論,把它拿作笑柄,直像政治中立是不該存在的;又或者,如果真有這回事,也大可不必理會。結果是,大家都看它是「官家」的擋羞布,隨時可以扔掉的;根本不去冷靜想想,有沒有可派上用場的地方!

事出學府的「官方」言論。剛巧自己經歷過的「政治中立」事件,也發生在學府,就拿出來和大家參詳則個。

在大學求學期間,碰上選舉。甲乙兩黨都努力爭取大學生的支持。在校園裏,各自的競選宣傳站、橫布條、兩黨的義務工作人員等,四處可見。不知怎的,甲黨的競選政綱中,突然添上條文,說要求政府增加私立大學的資助云云。這麼一來,學生會立刻有了反應,在學生報上刊公開的立場書,並要求校方「為了學生的利益」,公開表態,明示擁護甲黨。

校方發表了公開信,清楚表明:投票,是每個人行使自己的公民權利,是獨立判斷的後果。所以,每個合資格的學生怎樣投票,大學絕不應干預。同樣,大學是一所教育機構,她不能「唆擺」學生怎樣投票,甚至不當「引導」大家的投票方向。因為,那樣做,會使大學失掉了她的「道德底線」。在民主國家,大學不能偏袒任何政黨;在某些事上,她確是得「保持中立」。

固然不能一概而論。

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以前,南非實施種族隔離政策,引來舉世譴責。聯合國實施經濟制裁。奧運會、英聯邦的活動─包括旅行和貿易、世界盃等,全給她關上大門。

某種道義考慮更重要

當時,美國各私立大學,也引發出一場不大不小的風波。事緣諸多名牌大學,包括哈佛、耶魯、芝加哥等,都設有基金會,聘專人給大學四出募捐和營利。他們都在南非的金礦和鑽石礦場有投資。

學生團體、媒介、教會等批評初起時,大學還是用「政治中立」作擋箭牌,認為大學在各政府間有紛爭時,當保持中立。慢慢的,當論辯變成一場道德爭議,各大學相繼讓步,承認某種「道義考慮」,是高於「政治中立」的。

我們觀察世事,最好不要妄下斷語。你儘可以不喜歡「政治中立」這塊招牌,它倒不全是一片擋羞布而已。

2010-06-08

白而不廢的票

(載〈蘋果日報〉2010年06月08日論壇版)

香港立法會的補選活動,已經結束。事後友朋聚首聊天,談到投票事,聽到好些人說:沒有合心意的候選人。前往投票,如果不蓋上個人選擇印,票就會給廢掉。那我幹嗎浪費精神,跑上投票站,去投下沒有意義的廢票?

多年前,在大學的投票站,給同事作監票人。那個時候已經發現,一般人的認識,是「白票」等於「廢票」。既然開票時,所有白票是不算的,不會歸到任何候選人名下。那麼投票就是「做虛功」。香港人是不「做虛功」的。

白票就是廢票?

一九七二年。越戰膠着。美國總統大選。共和黨的候選人,是在任總統尼克遜。民主黨提名的,是參議員麥高雲(George McGovern)。尼氏主張有秩序撤軍,要先把器材等交給越南政府,訓練他們的軍隊,逐步移交。但拒絕定下限期。麥氏反對;要求立即無條件撤退,認為後果不必由美國來負責。

結果呢?那是一屆投白票特別多的選舉。

事後,跟美國友人談起。他夫妻倆都投了白票。當時完全不明白,請他們解釋。她說:如果我投共和黨,他們不設限期,有可能我們的泥足越陷越深。掉到泥沼中,就很難自拔。如果我投民主黨,那就太不負責任了,總不能這樣一走了之的。實在是個困局。

那乾脆不投不就可以了嗎?

白票具有深層意義

不行。我們的祖先,奮鬥了多久,流了多少血,才爭取到今天─讓我們有投票的權利。絕不能放棄。何況,那也是我們的責任。他們異口同聲似的。

後來才明白到,為甚麼白票也當去投。從民主權利說,投票權,是我們最大的政治權利。不是常常可以行使的。從個人表達說,我不蓋印選人,是因為我對參選者都不滿意。但我知道自己該盡公民責任,也明白到,投票,是一種具體的參與。同時,這又給年輕人起了示範作用。儘管你的票並不落到任何人手中,但投票行為本身,就表達了公民素養,也表示了你的責任感。

白票是廢票,因為它不能算進任何人的票囊。

白票不是廢票,因為它本身具有更深的意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