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-04-21

有必要不高興嗎?

(載〈蘋果日報〉2009年04月21日論壇版)

九一年,鍾祖康贈我他的譯書:《中共的商業談判作風──一個文化心理的剖析》。原作者是美國學者白魯恂。祖康筆底下,映照了好些使人討厭的文化行為。十多年來,他斷斷續續寫了幾本書,都有那個氣味。最新的,當然是《來生不做中國人》。與其說那是嫉俗憤世之作,毋寧說是種「薪傳」:近百年來中國民族性討論的延續。

八八年,劉再復和學生林崗,寫了《論中國文化對人的設計》,後來收進了《傳統與中國人》一書中。你清楚看到五四、特別是魯迅的影像。再早前,孫隆基的《中國文化的深層結構》,柏楊的《醜陋的中國人》,同樣見到醬缸文化,同樣見到阿Q。都是針對文化行為的。

九四年,梁曉聲出版了《誰是醜陋的中國人》,說國人冷酷、貪婪、自私自利,甚至是奸狡和寡廉鮮恥。他是國內的作者。然後有溫元凱、倪端的《中國國民性改造》,解思忠的《國民素質憂思錄》,等等。那是比較溫和的,但仍然是民族劣根性的反省。

其實早在六六年,彭道淋已在台灣出版了《新社會新道德》,批評得不太客氣。如果你要看更學術又更早期的,三六年穆超寫了《中國民族性》,三七年潘光旦寫了《民族特性與民族衞生》,同樣是國民性的批評。

說了一大堆,幹嗎?你會問。

《中國不高興》面世,我們的媒體不見有太大的反響,美國和歐洲的,已大事報道。書中好些論點不見得不對;比如說,提醒國人不要因百年積弱,就讓失敗主義橫行。比如說,要求內修人權、外爭族權、制裁西方、肅清內賊。記得五四運動示威學生的口號嗎?「外抗強權、內除國賊」。我不知道目前的條件,是否可以「制裁」整個「西方」;縱使有條件,是否應該蠻幹一番。

說到內賊,那就耐人尋味了。內賊是誰?作者沒有明說。但指出:有一批人,「從總體上否定中國人的生存價值」,認定中國人是「最低賤的民族」,「就不該活着」的。誰是這批人的代表?柏楊、鍾祖康……

批評自己的缺點,不是道德勇氣,而是要不得的自戕?作者認為,那些挖自己瘡疤的人,「根本就不是在反省自己的缺點和錯誤」。從潘光旦到孫隆基,都是這類人。所以嘛,他們那一類「有血性的中國人」,就「不高興」了。

我們讀書,看到作者的措辭有強有弱,不是等閒事嗎?民族劣根性受到鞭撻,不當本着「有則改之、無則加勉」的態度嗎?不高興,有必要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