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載〈蘋果日報〉2010年09月20日論壇版)
抗戰期間,在大後方的西南聯大中,朱光潛是知名的英國文學教授。他不少學生日後都發表了回憶錄。在談到朱教授時,都讚他教學認真,特別是他欣賞希臘人,說古代希臘人的求真態度,中國人不能及。又常常用神話為例,認為奧林匹亞諸神,在古典悲劇中很有「法力」,卻沒有左右哲學家科學家的堅執求真。
後來,他寫了〈對一棵古松的三種態度〉。到今天,還是很多教科書中的範文。我常說,那是最有「科學精神」的一篇文章。木匠、藝術家、生物學家都有自己的看法。我們得明白,那是站在不同角度的「看法」;我們更要明白,不是所有看法,都是「科學」的。也許,他用文學家的角度,卻不囿於「談美」的述說,正是希臘精神的摹仿。
那倒不是說,古代希臘的科學家,就沒有猜想。他們有。但在大膽假設、小心求證的情況下,他們沒有把猜想當事實,更不會用「想當然耳」的方式,去推論幾何學的原理。因為,那不是求真。
外遊回來,從機場乘計程車返市區。司機叔叔搭訕,就和他聊將起來。天放晴,他說過去兩星期,天氣很差,時有雷暴。據說,有人在本港上空,攝下UFO(不明飛行物體)的影像,但無法確定是甚麼。
提到這個,他可興奮了。「外星人」,一定有,他堅信。為甚麼「一定」?當然啦,地球以外,星球之多,難以勝數。它們都演進了億萬年。如果地球有人,怎麼可能別處沒有人?比地球更適合生物生長的星球,一定有。
真要感謝自我中心(美其名曰人本)的電影與小說家,把一切想像中的外太空「高等物體」,都繪成有頭有軀有四肢的「像人事物」。於是人人都叫外星「人」。那不是以猜想為事實是甚麼?縱使從人的角度出發,界定甚麼是「生物」,又生物生存的必具條件,我們看到甚麼?所有能見的、從外太空拍回來的照片,沒有一幀見有「像人」的東西,就連「事物」也不見。那我們憑自己的想像──不是邏輯,就可以一口咬定,外太空眾多星球上,必然有「外星人」?
你沒有見過神,你可以相信神的存在。那是信仰,不是客觀科學。你沒見過飛碟,怎麼知道?是了,為甚麼一定是橢圓形的?莫不是媒體的渲染,假科學的流行,把我們的判斷力都弄歪了?抑或像朱光潛說的,我們都不是求真的一群?難怪五四追求的德先生我們固然沒有,就連賽先生也只在學院裏出沒,市井百姓是沾不上邊的。
司機叔叔,並不就是全民的縮影。像他那種想當然耳的態度,卻實在普遍。如果通識教育不包括訓練求真,那市井之見,就會成為科學。
2010-09-20
2010-09-07
大陸的老師?
(載〈蘋果日報〉2010年09月07日論壇版)
一年多前,應邀往教師進修班上,談政治學的課題。當中一講,是討論法律的。記得我提到,中國的問題頗特殊,也不容易解決。民國初年,很多政府顧問,是歐洲人,特別多是德國人。我們的法律和軍事體制,很「德式」;但背景是「唐律」和「大清律例」,配上「六法全書」。夠複雜的。
中共建政後,因「革命需要」,採用了一大批「蘇維埃社會主義法律」,顧不得與原來一套是合是不合。事情變得更麻煩。多年來,沒聽見有學者專家,把這個問題梳理一下,弄出一個有邏輯有連貫的系統來。
最近,北大法律教授賀衛方,在他的〈香港法治:大陸的老師〉一文中,談到這個繁雜問題,認為那「難以為法治確立一種穩定和清晰的模式走向」。因為麻煩的本源,來自各種「觀念和規範相互衝突」,而那樣的「內在矛盾難以化解。」
百多年來,在香港這片土地上行的,是英國的普通法。習慣法的背景,「先例」的約束力,控辯雙方可抗衡的互詰程序,陪審團的使用等,使這個地方的法律,有系統,上軌道。
賀的友人──深圳律師陳惠忠──到香港出庭後,很有感慨:「假如我們這裏有這樣公正的司法制度,那該有多好!」他說。賀自己也問:「為甚麼我們始終無法建立這樣公正的司法制度?同樣是中國人的社區,何以……大陸遲遲不能上軌道?香港能夠……提供怎樣的借鑑?」
一九二三年二月,中山先生到香港大學演講,自言其革命思想,來自香港。又說他自己的老家香山,距香港僅五十哩之遙,而兩地政府施政差異,有如雲泥。「外人能在數十年間在荒島成此偉績,中國以四千年之文明,乃無地如香港,其故安在?」國父的結論說,他「聞諸長老,英國及歐洲之良政,並非固有者,乃久經營而改變之耳!」
孫先生說的,是百年前的香港。小賀(借用章貽和語)說的,早今天的香港。區別是制訂,不是種族。我們有穩定和清晰的法律系統,也不是英國人一下子建立起來的。不數十年前,「大清律例」還生效,男人還可以名正言順納妾。不過,你很難能成功賄賂法官,也不能要求法官必須具甚麼黨派背景;掌權的──不論甚麼膚色血統宗教語言──也不能強法官怎樣判案,判了案你也不敢不執行。不然的話,我們不可能有司法獨立。
小賀說:「如何協調共產黨的領導與司法獨立之間的緊張」,是個「無法解決的內在矛盾」。
他要香港作老師。其實他不就是個好老師?
一年多前,應邀往教師進修班上,談政治學的課題。當中一講,是討論法律的。記得我提到,中國的問題頗特殊,也不容易解決。民國初年,很多政府顧問,是歐洲人,特別多是德國人。我們的法律和軍事體制,很「德式」;但背景是「唐律」和「大清律例」,配上「六法全書」。夠複雜的。
中共建政後,因「革命需要」,採用了一大批「蘇維埃社會主義法律」,顧不得與原來一套是合是不合。事情變得更麻煩。多年來,沒聽見有學者專家,把這個問題梳理一下,弄出一個有邏輯有連貫的系統來。
最近,北大法律教授賀衛方,在他的〈香港法治:大陸的老師〉一文中,談到這個繁雜問題,認為那「難以為法治確立一種穩定和清晰的模式走向」。因為麻煩的本源,來自各種「觀念和規範相互衝突」,而那樣的「內在矛盾難以化解。」
百多年來,在香港這片土地上行的,是英國的普通法。習慣法的背景,「先例」的約束力,控辯雙方可抗衡的互詰程序,陪審團的使用等,使這個地方的法律,有系統,上軌道。
賀的友人──深圳律師陳惠忠──到香港出庭後,很有感慨:「假如我們這裏有這樣公正的司法制度,那該有多好!」他說。賀自己也問:「為甚麼我們始終無法建立這樣公正的司法制度?同樣是中國人的社區,何以……大陸遲遲不能上軌道?香港能夠……提供怎樣的借鑑?」
一九二三年二月,中山先生到香港大學演講,自言其革命思想,來自香港。又說他自己的老家香山,距香港僅五十哩之遙,而兩地政府施政差異,有如雲泥。「外人能在數十年間在荒島成此偉績,中國以四千年之文明,乃無地如香港,其故安在?」國父的結論說,他「聞諸長老,英國及歐洲之良政,並非固有者,乃久經營而改變之耳!」
孫先生說的,是百年前的香港。小賀(借用章貽和語)說的,早今天的香港。區別是制訂,不是種族。我們有穩定和清晰的法律系統,也不是英國人一下子建立起來的。不數十年前,「大清律例」還生效,男人還可以名正言順納妾。不過,你很難能成功賄賂法官,也不能要求法官必須具甚麼黨派背景;掌權的──不論甚麼膚色血統宗教語言──也不能強法官怎樣判案,判了案你也不敢不執行。不然的話,我們不可能有司法獨立。
小賀說:「如何協調共產黨的領導與司法獨立之間的緊張」,是個「無法解決的內在矛盾」。
他要香港作老師。其實他不就是個好老師?
2010-08-24
我們的最後防線
(載〈蘋果日報〉2010年08月24日論壇版)
大法官的後輩觸犯刑事,給送將官府,案件交小法官審理。小法官按檢察部門提出的控罪,行使法官權力─當然包括酌情權,定下刑罰,並說明理由。
事本平常。只因「輿論」認為量刑太輕,表達不滿,眾口一詞,咬定是犯者的「後台」關係,才獲輕判。這種「想當然耳」的指摘,毫不合理,除非能夠證明,在類似情況下,被告沒有「後台」,法官量刑殊異。看來此非事實。
在我們的制度下,檢察部門認為量刑或審訊程式不合理,可以提出上訴,交高一級法院審理。可他們交回原訊庭,要求原審法官「再考量」。這更不合理。社會可以不滿意法院的判決:在任何國家,此屬家常便飯。社會不能假設,法官判案不考慮清楚,用和尚打傘式去量刑。如果認為,某罪的法定刑罰太輕或太重,你可以修改法律;但法治社會,法院是「最後的裁決」,定下的東西,大家得遵守。
何況,法官判案,是根據控方提出的控罪,又控辯雙方的證據,來決定的。法院不能憑民間耳語或網上圖像來定案。假定說,甲傷害了乙的身體,控方告他「不小心傷人」,而不是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」,那麼法官只能憑「不小心傷人」罪來量刑,儘管民間可能覺得,甲是「故意傷人」。反過來說,使法官不據控罪量刑,那法官是濫權了。法院必須獨立,但不能濫權。
猶有進者。事發後不幾天,某報章提出說,我們有必要重新考慮「司法是否應該獨立」。理由是:民主社會,以多數意見為依歸。既然「輿論」(多數意見)已出,而法官竟然「逆」輿論而行,那麼司法獨立就不民主、不合理了。
記得小時候,看西部片《勾魂樹》。故事說早期的美國西部城鎮,事事未上軌道。很多時候,民眾給挑撥起,就群情洶湧,拿着火把,蜂擁到鎮長前,要抓出關在鎮所裏的疑犯,未經審訊就問吊。鎮長得力排眾議,堅持先讓法官開庭定罪才可。實情是,那樣的鎮長,有時成功,有時失敗。
如果法官得順從多數意見,而不謹守崗位,依法行事,那法官是失職的。先勿論輿論並不一定對,縱使它是對的,也不能由它來決定法律,否則就是輿論審訊了。如是,我們不必有獨立的法官,也不需要法院。就讓「群眾意見」來公審好了。法院獨立,正正要法官不受一時一地的民意來斷案。法官判案,不見得都合當時人的「胃口」,但必須有獨立的司法系統。其他任何的選擇,一定更糟。因為,那是文明社會的最後防線。
大法官的後輩觸犯刑事,給送將官府,案件交小法官審理。小法官按檢察部門提出的控罪,行使法官權力─當然包括酌情權,定下刑罰,並說明理由。
事本平常。只因「輿論」認為量刑太輕,表達不滿,眾口一詞,咬定是犯者的「後台」關係,才獲輕判。這種「想當然耳」的指摘,毫不合理,除非能夠證明,在類似情況下,被告沒有「後台」,法官量刑殊異。看來此非事實。
在我們的制度下,檢察部門認為量刑或審訊程式不合理,可以提出上訴,交高一級法院審理。可他們交回原訊庭,要求原審法官「再考量」。這更不合理。社會可以不滿意法院的判決:在任何國家,此屬家常便飯。社會不能假設,法官判案不考慮清楚,用和尚打傘式去量刑。如果認為,某罪的法定刑罰太輕或太重,你可以修改法律;但法治社會,法院是「最後的裁決」,定下的東西,大家得遵守。
何況,法官判案,是根據控方提出的控罪,又控辯雙方的證據,來決定的。法院不能憑民間耳語或網上圖像來定案。假定說,甲傷害了乙的身體,控方告他「不小心傷人」,而不是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」,那麼法官只能憑「不小心傷人」罪來量刑,儘管民間可能覺得,甲是「故意傷人」。反過來說,使法官不據控罪量刑,那法官是濫權了。法院必須獨立,但不能濫權。
猶有進者。事發後不幾天,某報章提出說,我們有必要重新考慮「司法是否應該獨立」。理由是:民主社會,以多數意見為依歸。既然「輿論」(多數意見)已出,而法官竟然「逆」輿論而行,那麼司法獨立就不民主、不合理了。
記得小時候,看西部片《勾魂樹》。故事說早期的美國西部城鎮,事事未上軌道。很多時候,民眾給挑撥起,就群情洶湧,拿着火把,蜂擁到鎮長前,要抓出關在鎮所裏的疑犯,未經審訊就問吊。鎮長得力排眾議,堅持先讓法官開庭定罪才可。實情是,那樣的鎮長,有時成功,有時失敗。
如果法官得順從多數意見,而不謹守崗位,依法行事,那法官是失職的。先勿論輿論並不一定對,縱使它是對的,也不能由它來決定法律,否則就是輿論審訊了。如是,我們不必有獨立的法官,也不需要法院。就讓「群眾意見」來公審好了。法院獨立,正正要法官不受一時一地的民意來斷案。法官判案,不見得都合當時人的「胃口」,但必須有獨立的司法系統。其他任何的選擇,一定更糟。因為,那是文明社會的最後防線。
2010-08-10
賀衛方與嚴復
(載〈蘋果日報〉2010年08月10日論壇版)
前不久,賀衛方為文談中港兩地的法治問題,提到嚴復在英情況。覺得頗有意思,略為補充一二。
嚴復掌福建船政學堂。清政府派他出國,是考察船政。可惜他回國後,沒有受李鴻章重用,結果成名於著書立說,繙譯歐洲近世經典。那是後話。
同期赴歐的,不只嚴復一人。船抵英國,公使館派人往接船,又設宴招待全體「留學生」。時任清廷駐英公使的,是湖南人郭崇燾。用候補侍郎官職,獲派倫敦,成為中國駐外第一位外交人員。叫「大使」,是後來的稱謂。郭後更兼英法兩國公使。在英期間,目睹歐洲中國之別,知要富強,必須急起直追,大力改革。奏摺多言「西化」論,引起朝中保守派諸大臣不滿,把他調回,又不許回京。落得投閒置散返鄉的下場。固然是郭公使的不幸,更是中國的不幸。可惜,當時人都不那樣看。
公使館晚宴席上,郭與一眾「考察團人士」交談。顯然是言談間,嚴復有較特出的表現,故飯後郭氏獨留嚴復,兩人翦燭夜話。當時郭崇燾何以慧眼獨具,邀嚴君論西方政經,我們不得而知。賀文沒有談到的,是郭氏明知嚴君習船務,以備日後自建海軍時有材可用,但卻鼓勵他課餘多觀察英國政治經濟、風土人情,特別是要他到法院觀審。這,改變了嚴復的整個後半生。
嚴復返國,是一八七九年。任北洋水師學堂總教習,卻從未受李中堂重用。他的日本同學伊藤博文和東鄉平八郎,卻成了日本現代化的大功臣。甲午戰後,他大受打擊;開始發奮譯介歐洲思想,尤其「英國何以得富強」這問題。最終強調,英吉利的強大,基礎在一簡單的原則:「法律觀念,公正不偏」。他要求清廷改革法律,用普通法作藍本。當然不獲「天聽」。
麻煩之源來自內部
他曾寫就〈擬上皇帝書〉,卻來不及上呈光緒。內言國之大患,在弱民智。力陳舉國問題,外力佔小;麻煩之源來自內部。所以所需者,非一點一滴的改革,而是上下整個觀念的轉變。要能與歐洲列強爭一日之雄長嗎?你得具備有活力的、動態的文化。你得創設一種政治制度,用司法公正作骨幹,使百姓心悅誠服。
賀衛方與友人同時覺得,深圳河兩岸都是中國人社會,為甚麼司法制度那麼不同。我想嚴復早就提供了答案,我們沒好好聆聽吧了。
前不久,賀衛方為文談中港兩地的法治問題,提到嚴復在英情況。覺得頗有意思,略為補充一二。
嚴復掌福建船政學堂。清政府派他出國,是考察船政。可惜他回國後,沒有受李鴻章重用,結果成名於著書立說,繙譯歐洲近世經典。那是後話。
同期赴歐的,不只嚴復一人。船抵英國,公使館派人往接船,又設宴招待全體「留學生」。時任清廷駐英公使的,是湖南人郭崇燾。用候補侍郎官職,獲派倫敦,成為中國駐外第一位外交人員。叫「大使」,是後來的稱謂。郭後更兼英法兩國公使。在英期間,目睹歐洲中國之別,知要富強,必須急起直追,大力改革。奏摺多言「西化」論,引起朝中保守派諸大臣不滿,把他調回,又不許回京。落得投閒置散返鄉的下場。固然是郭公使的不幸,更是中國的不幸。可惜,當時人都不那樣看。
公使館晚宴席上,郭與一眾「考察團人士」交談。顯然是言談間,嚴復有較特出的表現,故飯後郭氏獨留嚴復,兩人翦燭夜話。當時郭崇燾何以慧眼獨具,邀嚴君論西方政經,我們不得而知。賀文沒有談到的,是郭氏明知嚴君習船務,以備日後自建海軍時有材可用,但卻鼓勵他課餘多觀察英國政治經濟、風土人情,特別是要他到法院觀審。這,改變了嚴復的整個後半生。
嚴復返國,是一八七九年。任北洋水師學堂總教習,卻從未受李中堂重用。他的日本同學伊藤博文和東鄉平八郎,卻成了日本現代化的大功臣。甲午戰後,他大受打擊;開始發奮譯介歐洲思想,尤其「英國何以得富強」這問題。最終強調,英吉利的強大,基礎在一簡單的原則:「法律觀念,公正不偏」。他要求清廷改革法律,用普通法作藍本。當然不獲「天聽」。
麻煩之源來自內部
他曾寫就〈擬上皇帝書〉,卻來不及上呈光緒。內言國之大患,在弱民智。力陳舉國問題,外力佔小;麻煩之源來自內部。所以所需者,非一點一滴的改革,而是上下整個觀念的轉變。要能與歐洲列強爭一日之雄長嗎?你得具備有活力的、動態的文化。你得創設一種政治制度,用司法公正作骨幹,使百姓心悅誠服。
賀衛方與友人同時覺得,深圳河兩岸都是中國人社會,為甚麼司法制度那麼不同。我想嚴復早就提供了答案,我們沒好好聆聽吧了。
2010-07-27
多少博.多少雅?
(載〈蘋果日報〉2010年07月27日論壇版)
幾年前,在這個欄目上,談通識教育。一口氣寫了多篇。記得曾經引用嶺南大學作例子。他們起的名字,叫博雅教育。實在不俗。不過大家好像習慣了叫「通識教育」,所以就「隨俗」。名稱不同;目標,應該是一樣的。
無獨有偶。最近真有名「博雅」的同學,隨父母來談天,說自己要追求的,是「人如其名」。
這使我想起了兩岸三地的訓練方式。
在台灣,他們也用同一名號,叫通識教育。各大學都設有「通識學部」或「通識中心」。我一位老友,就是某中心的負責人。就所知,各校沒有共通的看法,但都像「聊備一格」似的。主修學分佔多,學生根本不可能企求「博雅」。起碼,和北美的通識課程相比,是這樣。
在國內,稱謂不同。他們叫「素質教育」。我想,好些院校也真有意開拓的;但有着共通的困難:大學不能減少政府設在課程中的必修科目─儘管教的學的,都是「交差」心態:明知大家都沒勁,但無法改動。有大學負責老師要求,要我用「外人」身份發表意見,希望減少政治學分,增強素質課目。文章送上去。不得發表。
在香港,本來是佔盡地利的,卻不見得我們就好到哪裏去。在大學,要恢復四年制了,但不見哪一所大學來個振臂一呼,要強調追求博雅訓練。社會上,一般人所了解的通識,還是停留在「教科書以外多知一點東西」。於是呢,電影院該放甚麼片子,老翁厭世跳樓等報道,都是「通識」,都堂而皇之進入「通識」讀本中。
又或者,說通識是「通學」,也即是雜學。根本不必開一科來考。叫同學在家中隨便東翻西檢,找些不同的書刊雜誌看看,也夠雜的。果真如此,我們不必談這個問題了。駁雜無文的雜,可不是博雜成文的雜。通識是雜開,雜學卻不就是通識。要不然,人人都是通識專家了。還是中大的朱順慈教授說的好:我們該問問,我們期望一個讀完六年中學的青年人,需要懂甚麼?
甘陽老弟在中山大學,開設了博雅學院。取錄學生時,先聲明那不是給你致富的求學。內容側重古典訓練:中西兼有。
那和我們說的通識,並不相同。但他們追求的「雅」,卻是我們所缺乏的。一個大學生,到畢業了,連一點兒古典文化都沒有涉及─不論是文學、哲學,還是音樂、建築;也不論是中國的、西方的,她怎配稱是個受過高等教育的人?
平心靜氣看我們的通識教育。大家是不是應該坐下來,問一問:目前的發展方向,能給下一代帶來多少「博」、多少「雅」呢?
幾年前,在這個欄目上,談通識教育。一口氣寫了多篇。記得曾經引用嶺南大學作例子。他們起的名字,叫博雅教育。實在不俗。不過大家好像習慣了叫「通識教育」,所以就「隨俗」。名稱不同;目標,應該是一樣的。
無獨有偶。最近真有名「博雅」的同學,隨父母來談天,說自己要追求的,是「人如其名」。
這使我想起了兩岸三地的訓練方式。
在台灣,他們也用同一名號,叫通識教育。各大學都設有「通識學部」或「通識中心」。我一位老友,就是某中心的負責人。就所知,各校沒有共通的看法,但都像「聊備一格」似的。主修學分佔多,學生根本不可能企求「博雅」。起碼,和北美的通識課程相比,是這樣。
在國內,稱謂不同。他們叫「素質教育」。我想,好些院校也真有意開拓的;但有着共通的困難:大學不能減少政府設在課程中的必修科目─儘管教的學的,都是「交差」心態:明知大家都沒勁,但無法改動。有大學負責老師要求,要我用「外人」身份發表意見,希望減少政治學分,增強素質課目。文章送上去。不得發表。
在香港,本來是佔盡地利的,卻不見得我們就好到哪裏去。在大學,要恢復四年制了,但不見哪一所大學來個振臂一呼,要強調追求博雅訓練。社會上,一般人所了解的通識,還是停留在「教科書以外多知一點東西」。於是呢,電影院該放甚麼片子,老翁厭世跳樓等報道,都是「通識」,都堂而皇之進入「通識」讀本中。
又或者,說通識是「通學」,也即是雜學。根本不必開一科來考。叫同學在家中隨便東翻西檢,找些不同的書刊雜誌看看,也夠雜的。果真如此,我們不必談這個問題了。駁雜無文的雜,可不是博雜成文的雜。通識是雜開,雜學卻不就是通識。要不然,人人都是通識專家了。還是中大的朱順慈教授說的好:我們該問問,我們期望一個讀完六年中學的青年人,需要懂甚麼?
甘陽老弟在中山大學,開設了博雅學院。取錄學生時,先聲明那不是給你致富的求學。內容側重古典訓練:中西兼有。
那和我們說的通識,並不相同。但他們追求的「雅」,卻是我們所缺乏的。一個大學生,到畢業了,連一點兒古典文化都沒有涉及─不論是文學、哲學,還是音樂、建築;也不論是中國的、西方的,她怎配稱是個受過高等教育的人?
平心靜氣看我們的通識教育。大家是不是應該坐下來,問一問:目前的發展方向,能給下一代帶來多少「博」、多少「雅」呢?
2010-07-06
勝於潑罵的討論
(載〈蘋果日報〉2010年07月06日論壇版)
鬧哄哄的「政改」,算是落幕了。
事情當然不曾了結。
香港立法部門的結構,在《基本法》中有規定。不必多說。但從中英聯合聯絡小組開始,到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定案,整個過程,早把「功能組別」這傢伙,安排定當。在今天看,這些組別大可取消;在當時看,不能說全無道理。這不是我的重點,先不論。
值得想一想的,有很多。篇幅有限,不能逐一討論。先考慮兩點。
反對的是小圈子
首先,有論者認為,現時有功能組別投票權的人,屆時將不能涉足新增議席上;但這類人傾向支持民主,所以到時他們只能投自己的界別,與新增五席無緣,因此實質上對民主派不利。
這點大可商榷。看看今天的界別分類。功能組別的選民傾向支持民主?你頂多說,法律界、教育界、社會服務界、甚或醫療界的票,有這個可能。其他大多數的呢?甚麼金融界、銀行界,甚麼零售業、進出口、地產、會計、交通運輸、飲食、工程、商界(擁有兩票)、鄉議局,等等,怎樣?他們背後的選民,「傾向支持民主?」我看不是的。
至於說,他們的總票數有限,不一定能全面左右大局,固然也不一定對大局毫無影響。這是個經驗問題,待有了統計數字才好說。
其次,反對新增區議會五席的人,說那是把功能組別擴大,不是縮小,不應該。
心平氣和地談。
先問:我們為甚麼要針對功能組別?是因為組別的議員每個都不堪、人格操守全敗壞?不是的。是因為那一眾組別,都對社會毫無貢獻,沒有幫助香港發展?也不是的。但因為每一個組別的功能,在照顧該組別的成員利益─成員人數多寡不一;怎麼說,都是小圈子選舉的產物。(有些甚至不必選的。)他們服務的,是某特定的階層─例如,會計界服務的,是一小撮會計師。餘此類推。而民主的假設,是人人政治權利平等。只服務某一專業人士階層,太狹窄,於理不合。
再問:新增區議會的議席,符合「功能組別」原來的定義嗎?他們屬於某「特定專業界別」嗎?他們服務的,是某特定行業嗎?他們是從小圈子界別成員中推選的嗎?
我沒有黨派背景。不為任何人說項。
只覺得,討論,無論如何勝於潑罵。
鬧哄哄的「政改」,算是落幕了。
事情當然不曾了結。
香港立法部門的結構,在《基本法》中有規定。不必多說。但從中英聯合聯絡小組開始,到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定案,整個過程,早把「功能組別」這傢伙,安排定當。在今天看,這些組別大可取消;在當時看,不能說全無道理。這不是我的重點,先不論。
值得想一想的,有很多。篇幅有限,不能逐一討論。先考慮兩點。
反對的是小圈子
首先,有論者認為,現時有功能組別投票權的人,屆時將不能涉足新增議席上;但這類人傾向支持民主,所以到時他們只能投自己的界別,與新增五席無緣,因此實質上對民主派不利。
這點大可商榷。看看今天的界別分類。功能組別的選民傾向支持民主?你頂多說,法律界、教育界、社會服務界、甚或醫療界的票,有這個可能。其他大多數的呢?甚麼金融界、銀行界,甚麼零售業、進出口、地產、會計、交通運輸、飲食、工程、商界(擁有兩票)、鄉議局,等等,怎樣?他們背後的選民,「傾向支持民主?」我看不是的。
至於說,他們的總票數有限,不一定能全面左右大局,固然也不一定對大局毫無影響。這是個經驗問題,待有了統計數字才好說。
其次,反對新增區議會五席的人,說那是把功能組別擴大,不是縮小,不應該。
心平氣和地談。
先問:我們為甚麼要針對功能組別?是因為組別的議員每個都不堪、人格操守全敗壞?不是的。是因為那一眾組別,都對社會毫無貢獻,沒有幫助香港發展?也不是的。但因為每一個組別的功能,在照顧該組別的成員利益─成員人數多寡不一;怎麼說,都是小圈子選舉的產物。(有些甚至不必選的。)他們服務的,是某特定的階層─例如,會計界服務的,是一小撮會計師。餘此類推。而民主的假設,是人人政治權利平等。只服務某一專業人士階層,太狹窄,於理不合。
再問:新增區議會的議席,符合「功能組別」原來的定義嗎?他們屬於某「特定專業界別」嗎?他們服務的,是某特定行業嗎?他們是從小圈子界別成員中推選的嗎?
我沒有黨派背景。不為任何人說項。
只覺得,討論,無論如何勝於潑罵。
2010-06-22
政治中立
(載〈蘋果日報〉2010年06月22日論壇版)
剛過去不久,「政治中立」這四個字,街頭巷尾都可以聽到。人人高談闊論,把它拿作笑柄,直像政治中立是不該存在的;又或者,如果真有這回事,也大可不必理會。結果是,大家都看它是「官家」的擋羞布,隨時可以扔掉的;根本不去冷靜想想,有沒有可派上用場的地方!
事出學府的「官方」言論。剛巧自己經歷過的「政治中立」事件,也發生在學府,就拿出來和大家參詳則個。
在大學求學期間,碰上選舉。甲乙兩黨都努力爭取大學生的支持。在校園裏,各自的競選宣傳站、橫布條、兩黨的義務工作人員等,四處可見。不知怎的,甲黨的競選政綱中,突然添上條文,說要求政府增加私立大學的資助云云。這麼一來,學生會立刻有了反應,在學生報上刊公開的立場書,並要求校方「為了學生的利益」,公開表態,明示擁護甲黨。
校方發表了公開信,清楚表明:投票,是每個人行使自己的公民權利,是獨立判斷的後果。所以,每個合資格的學生怎樣投票,大學絕不應干預。同樣,大學是一所教育機構,她不能「唆擺」學生怎樣投票,甚至不當「引導」大家的投票方向。因為,那樣做,會使大學失掉了她的「道德底線」。在民主國家,大學不能偏袒任何政黨;在某些事上,她確是得「保持中立」。
固然不能一概而論。
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以前,南非實施種族隔離政策,引來舉世譴責。聯合國實施經濟制裁。奧運會、英聯邦的活動─包括旅行和貿易、世界盃等,全給她關上大門。
某種道義考慮更重要
當時,美國各私立大學,也引發出一場不大不小的風波。事緣諸多名牌大學,包括哈佛、耶魯、芝加哥等,都設有基金會,聘專人給大學四出募捐和營利。他們都在南非的金礦和鑽石礦場有投資。
學生團體、媒介、教會等批評初起時,大學還是用「政治中立」作擋箭牌,認為大學在各政府間有紛爭時,當保持中立。慢慢的,當論辯變成一場道德爭議,各大學相繼讓步,承認某種「道義考慮」,是高於「政治中立」的。
我們觀察世事,最好不要妄下斷語。你儘可以不喜歡「政治中立」這塊招牌,它倒不全是一片擋羞布而已。
剛過去不久,「政治中立」這四個字,街頭巷尾都可以聽到。人人高談闊論,把它拿作笑柄,直像政治中立是不該存在的;又或者,如果真有這回事,也大可不必理會。結果是,大家都看它是「官家」的擋羞布,隨時可以扔掉的;根本不去冷靜想想,有沒有可派上用場的地方!
事出學府的「官方」言論。剛巧自己經歷過的「政治中立」事件,也發生在學府,就拿出來和大家參詳則個。
在大學求學期間,碰上選舉。甲乙兩黨都努力爭取大學生的支持。在校園裏,各自的競選宣傳站、橫布條、兩黨的義務工作人員等,四處可見。不知怎的,甲黨的競選政綱中,突然添上條文,說要求政府增加私立大學的資助云云。這麼一來,學生會立刻有了反應,在學生報上刊公開的立場書,並要求校方「為了學生的利益」,公開表態,明示擁護甲黨。
校方發表了公開信,清楚表明:投票,是每個人行使自己的公民權利,是獨立判斷的後果。所以,每個合資格的學生怎樣投票,大學絕不應干預。同樣,大學是一所教育機構,她不能「唆擺」學生怎樣投票,甚至不當「引導」大家的投票方向。因為,那樣做,會使大學失掉了她的「道德底線」。在民主國家,大學不能偏袒任何政黨;在某些事上,她確是得「保持中立」。
固然不能一概而論。
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以前,南非實施種族隔離政策,引來舉世譴責。聯合國實施經濟制裁。奧運會、英聯邦的活動─包括旅行和貿易、世界盃等,全給她關上大門。
某種道義考慮更重要
當時,美國各私立大學,也引發出一場不大不小的風波。事緣諸多名牌大學,包括哈佛、耶魯、芝加哥等,都設有基金會,聘專人給大學四出募捐和營利。他們都在南非的金礦和鑽石礦場有投資。
學生團體、媒介、教會等批評初起時,大學還是用「政治中立」作擋箭牌,認為大學在各政府間有紛爭時,當保持中立。慢慢的,當論辯變成一場道德爭議,各大學相繼讓步,承認某種「道義考慮」,是高於「政治中立」的。
我們觀察世事,最好不要妄下斷語。你儘可以不喜歡「政治中立」這塊招牌,它倒不全是一片擋羞布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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