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載〈蘋果日報〉2012年01月30日論壇版)
在大馬發展法住文化十分成功的,要數霍韜晦。他最近發表長文,要我們重新審視自由與人權,因為,不是說自由和人權不好,而是兩者合撐起的民主政府,解決不了問題。更深層的困難,是因為始作俑者,是資本主義的興起,種下了問題的禍根。它讓人性貪婪發酵,但用自由與人權的名,使自己「合理化」。
好了,這兩柄利刃,現在是「舞過了頭」,製造了諸多災難,要靠政府來收拾敗局。社會安定,靠政府帶領。所以人需要「強勢」政府。但大家又擔心,怕失去自由,很矛盾。要解這個矛盾,我們得重新檢視自由與人權。成或敗,要看大家「有無覺醒」。言下之意,我們該增強政府權力,削減自由人權。
大馬的拿督張曉卿,發表「元旦獻詞」,呼籲中國人「追尋人權崛起」。他認為,主權是為了人權而立,而人權不是為了主權而立。(這點不敢肯定。)如果國家踐踏人權,她的主權有沒有合理基礎,當受質疑。(這點相當肯定。)
他問:當年蘇聯用國家名義,追尋共產主義社會的理想,結果是屠殺了多少自己的人民?對於以百萬計的、給送進鬼門關的老百姓來說,是人權重要還是主權重要?主權,當然是政府行使的。
他們兩位,都不是年輕人,都不會胡言亂語。一個認為人權不足,一個覺得人權過分。大家會怎樣取捨?
人權,不像代數,有具體公式可以計算的;而公式,沒有國界,不受意識形態左右。就不同法律制度下,也會有不同的內容。就理論說,它也沒有一個普世標準,全球公認的。我常說,能好好實踐民權,已很不錯了。縱使是民權吧,你也需要用自由和法治來支起它,否則任何權利都沒有保障的。
自由、法治、權利都要有,你又要有一套經濟制度來配合。假定說,社會主義可以配合的,那就用社會主義吧。老百姓不會理會你用甚麼主義,只要有自由法治權利就行。可歷史經驗,從沒有一個社會主義國家,人民享有那些東西。人性貪婪不見消失,官性貪婪大行其道。好,那甚麼主義也不要,就要好貓主義吧;又或者,不要主義,能解決問題就可以了。
話可以說得很動聽。可惜,人的智慧,追不上人的說話。我們見不到有自由的社會主義,也沒有不貪婪的資本主義。
也許,歷史就是這樣迂迴地走路。
2012-01-30
2012-01-09
文明的底線
(載〈蘋果日報〉2012年01月09日論壇版)
數年前,龍應台用公開信的形式,寫了一篇鴻文:〈請用文明來說服我〉。轟動一時。最近,龍大姐又獲邀到北京大學演講,談的是「文明的尺度」。她從五六十年代的中國夢,說到七八十年代萌芽的台灣夢,到民主運動陣痛開花,再度強調那是民主結果前的必經過程。(我不那麼看。)然後在總結時,說了自己的「中國夢」:她希望大國「文明崛起」。文明的準則是甚麼?怎樣去量度?她舉了例子:人對他人有沒有同情心?會不會排斥愛滋病患者?會不會歧視那較不幸的?女性受怎樣對待?等等。
如果要比較兩者,我想最低限度可以說,前者的「政治味道」較濃,後者的重心在「社會價值」。她在演辭中,好幾次提到秋海棠。我自己讀後一再思量:社會價值,因人而異,不足為奇;但那跟秋海棠有甚麼關係?上一代的人,隨國府遷台,那真是大江大海的「割裂」了;他們懷着強烈的「于右任心態」,絕對可以理解。沒有了「鄉愁」,植根寶島,還何來「中國夢」?各種社會價值,放在哪兒還不一樣?那跟南非夢,海地夢,以至其他夢,有何區別?
文明不能孕育秩序,那文明是假的。秩序不能共同遵守,那秩序也是假的。印度人自嘲,說幾千年的古國「不文明」,正因為國家的法律,可以因着宗教種性的理由,使不同的階級可以有不同的應用。直到最近,印度國會才正式提出討論,是否要廢掉賤民階級和附帶的社會標籤枷鎖。從任何角度看,那不是法治社會。
烏坎事件,暫告一段落。據說是因為村代表與當局談判後,得到滿意答覆,所以鳴金收兵,停止所有抗爭活動。討價還價的內容,外人當然不得而知。常識判斷,村長的動員能力那麼強,官府諒也不能信口胡謅。
問題是,為甚麼那麼多人,第一個反應是:他收了多少?莫不是給公安收買了?實情固然未必如此。但這反映了甚麼?
社會上的衝突,不是用法律,而是用賄賂來解決的。起碼多數人是這樣相信。行賄的手段,是金錢,不是法律。法律生成的秩序,可以不遵守,那樣的法律秩序,是假的;沒有基礎的法律秩序,自詡文明,也是假的。一天到晚自誇,說甚麼幾千年文明古國,也只是賣柑者言,經不起考驗。
看來,現代文明的底線,不是民主,也不是社會價值,或同情心,而是法治秩序。沒有了這個,甚麼也保障不了。
數年前,龍應台用公開信的形式,寫了一篇鴻文:〈請用文明來說服我〉。轟動一時。最近,龍大姐又獲邀到北京大學演講,談的是「文明的尺度」。她從五六十年代的中國夢,說到七八十年代萌芽的台灣夢,到民主運動陣痛開花,再度強調那是民主結果前的必經過程。(我不那麼看。)然後在總結時,說了自己的「中國夢」:她希望大國「文明崛起」。文明的準則是甚麼?怎樣去量度?她舉了例子:人對他人有沒有同情心?會不會排斥愛滋病患者?會不會歧視那較不幸的?女性受怎樣對待?等等。
如果要比較兩者,我想最低限度可以說,前者的「政治味道」較濃,後者的重心在「社會價值」。她在演辭中,好幾次提到秋海棠。我自己讀後一再思量:社會價值,因人而異,不足為奇;但那跟秋海棠有甚麼關係?上一代的人,隨國府遷台,那真是大江大海的「割裂」了;他們懷着強烈的「于右任心態」,絕對可以理解。沒有了「鄉愁」,植根寶島,還何來「中國夢」?各種社會價值,放在哪兒還不一樣?那跟南非夢,海地夢,以至其他夢,有何區別?
文明不能孕育秩序,那文明是假的。秩序不能共同遵守,那秩序也是假的。印度人自嘲,說幾千年的古國「不文明」,正因為國家的法律,可以因着宗教種性的理由,使不同的階級可以有不同的應用。直到最近,印度國會才正式提出討論,是否要廢掉賤民階級和附帶的社會標籤枷鎖。從任何角度看,那不是法治社會。
烏坎事件,暫告一段落。據說是因為村代表與當局談判後,得到滿意答覆,所以鳴金收兵,停止所有抗爭活動。討價還價的內容,外人當然不得而知。常識判斷,村長的動員能力那麼強,官府諒也不能信口胡謅。
問題是,為甚麼那麼多人,第一個反應是:他收了多少?莫不是給公安收買了?實情固然未必如此。但這反映了甚麼?
社會上的衝突,不是用法律,而是用賄賂來解決的。起碼多數人是這樣相信。行賄的手段,是金錢,不是法律。法律生成的秩序,可以不遵守,那樣的法律秩序,是假的;沒有基礎的法律秩序,自詡文明,也是假的。一天到晚自誇,說甚麼幾千年文明古國,也只是賣柑者言,經不起考驗。
看來,現代文明的底線,不是民主,也不是社會價值,或同情心,而是法治秩序。沒有了這個,甚麼也保障不了。
訂閱:
文章 (Atom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