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載〈蘋果日報〉2010年11月29日論壇版)
幾周前,應邀到某智庫的研討會,談通識教育──自己心目中的通識教育,不是今天在中學推行的通識科。碰到老朋友王淑英教授。她是個社會學家,但在這個問題上,和我「臭味相投」。大家都覺得,要訓練我們社會的年輕人,使他們有識見、有修養,「通識教育」是個必須正視的東西。
最早和我談論,又關注到中學生人文素養的「官員」,是教育局的李志雄兄。李兄是個有心人,不斷想辦法,要打通文理分流的不良後果,老希望中學畢業前,同學能打破那涇渭分明的格局。
剛讀完錢鋼編著的《大清留美幼童記》。很有意思。就用書中某些故事作借鏡,看看能否給我們啟發則個。很多人都以為,那是「庚子賠款」後的留洋生。不是的。中國第一批派出洋二十多人,是十九世紀七十年代的事。主要是容閎安排、曾李啟奏、朝廷諭准的。裏面名人很多,詹天佑、周壽臣等都是。
一八七六年六月,在美國麻州春田市,有個中學生演講會。中國學生參加者四人。鍾文耀(後當滬寧鐵路局局長)講的,是色諾芬(Xenophon)作品選段。他是誰?蘇格拉底的名徒,柏拉圖的同門。有自己的著作。當中著名的,叫《追思錄》。香港的鄺健行教授,直接從希臘文譯成中文出版。可惜,社會不曾理會。
張康仁(在美執業首位華人律師)講的,是西塞羅(Cicero)的選段。他又是誰?羅馬共和時期的名修辭學家、律師、元老。堅持自己的政治理想,不要羅馬成為帝國。終遇害。仿效拍拉圖,曾寫了一本書,也叫 Republic。
兩年後,梁敦彥(後任清政府外務大臣)在畢業典禮中,講俄土戰爭,痛詆俄人狡猾殘忍,據說聲淚俱下,聽眾掌聲如雷。
清廷目的,要幼童學「夷人」的輪船槍炮;所以他們赴美,習的是輿圖、天文、測海、數學、造船、製器等。也就是理工救國的初版。要船堅礮利?西學為用足夠了。
要通識不必讀通識科
就這麼三個例子,我們看到甚麼?他們都是中學生,都集中念理工的科目。可他們就讀的學校,除了理工訓練外,還有文學歷史。要不然,幼童不可能有那份能耐,那樣的外文底子,去「演出」那樣的題目。
那不已是很好的「中學通識」典型?學生既習理,也習文;不必是全面融通,起碼有個梗概。而彼邦的中學,並沒有一個叫「通識科」的東西。
人家的月亮,不一定更圓。看作借鏡,總可以吧?
2010-11-29
2010-11-16
奧威爾的良知與自由
(載〈蘋果日報〉2010年11月16日論壇版)
剛幾天前,李歐梵學長在雜誌發表文章,提到奧威爾的《一九八四》。他說公安部門的審查機器啟動,大批網警出動,在網上刪帖;凡有談到劉君或諾獎的,全給掃掉。歐梵問的,並不是那實際可行與否的問題─雖然,他認為那是徒勞又白費氣力的,他問的,是「良知與自由」的問題。
網警活動天天在,否則就不是「老大哥」本色了。談的人已很多,不贅。有意思的是英國上世紀的大文豪奧威爾。他的《動物農莊》,早年是中學生必讀的。兒時看那改編的卡通影片,叫「肥豬王」。當然不甚了了。稍長,讀《一九八四》,才懂得回頭審視斯大林的集中營。那時還沒有《古拉格群島》和《癌症病房》。
就文字說,奧氏散文可能更精采。他本人也是個傳奇。在英屬緬甸出生,討厭殖民地政策。回英就學。離開牛津後,回緬甸當警務人員。西班牙內戰起,和父母一起志願參戰,抗佛朗哥。回國參加「費邊社」,自稱社會主義者,卻堅持自由。受左翼團體排擠。一九五○年去世。終年四十七歲。可謂英年早逝。
蘇聯的秘密警察和勞改營,惡名昭彰。三十年代歐美「浪漫人士」,無視那奴役與踐踏,反而大作頌歌。奧氏和他們辯論。《一九八四》在一九四九年出版。翌年他就離世了。那時候,他未見土改,未見反右,未見偉大的文化革命;憑想像寫出了「老大哥」的恐怖,已轟動文壇。如果他見着那嚴密的監視,無情的洗腦,無義的出賣,不人道的折磨和摧殘,不知書會怎寫?
不數年後,畢貝利(Bradbury)的《華氏四五一度》(Fahrenheit 451)面世。也曾改編成電影,香港譯名叫《烈火》。老大哥在那裏,根本不必秘密行事。國家公安是「滅火員」,職責卻是「縱火者」。每到一地,知道人民有藏書(知識的象徵),就一把火燒光。不願離「書」而去的,就得「殉書」。統治者能毀滅知識,就能毀滅自由、良知。到最後,老百姓沒有辦法,就用很多人,盡可能把很多的書全給強記背誦了,然後逃到深山,用口傳,一代一代的,使「書」能延續。
為了保有知識,也就是良知與自由,你得付出那樣的代價。
給奧氏寫傳記的,是倫大的奇歷克教授(B. Crick)。有一次,他問奧氏:如果自由與平等二者,你必須選一,又只能選一。你會怎選?當時奧氏想也沒有想,就回答說:自由。
難怪他左右不討好。
良知與自由,缺一不可。歐梵兄還是對的。
剛幾天前,李歐梵學長在雜誌發表文章,提到奧威爾的《一九八四》。他說公安部門的審查機器啟動,大批網警出動,在網上刪帖;凡有談到劉君或諾獎的,全給掃掉。歐梵問的,並不是那實際可行與否的問題─雖然,他認為那是徒勞又白費氣力的,他問的,是「良知與自由」的問題。
網警活動天天在,否則就不是「老大哥」本色了。談的人已很多,不贅。有意思的是英國上世紀的大文豪奧威爾。他的《動物農莊》,早年是中學生必讀的。兒時看那改編的卡通影片,叫「肥豬王」。當然不甚了了。稍長,讀《一九八四》,才懂得回頭審視斯大林的集中營。那時還沒有《古拉格群島》和《癌症病房》。
就文字說,奧氏散文可能更精采。他本人也是個傳奇。在英屬緬甸出生,討厭殖民地政策。回英就學。離開牛津後,回緬甸當警務人員。西班牙內戰起,和父母一起志願參戰,抗佛朗哥。回國參加「費邊社」,自稱社會主義者,卻堅持自由。受左翼團體排擠。一九五○年去世。終年四十七歲。可謂英年早逝。
蘇聯的秘密警察和勞改營,惡名昭彰。三十年代歐美「浪漫人士」,無視那奴役與踐踏,反而大作頌歌。奧氏和他們辯論。《一九八四》在一九四九年出版。翌年他就離世了。那時候,他未見土改,未見反右,未見偉大的文化革命;憑想像寫出了「老大哥」的恐怖,已轟動文壇。如果他見着那嚴密的監視,無情的洗腦,無義的出賣,不人道的折磨和摧殘,不知書會怎寫?
不數年後,畢貝利(Bradbury)的《華氏四五一度》(Fahrenheit 451)面世。也曾改編成電影,香港譯名叫《烈火》。老大哥在那裏,根本不必秘密行事。國家公安是「滅火員」,職責卻是「縱火者」。每到一地,知道人民有藏書(知識的象徵),就一把火燒光。不願離「書」而去的,就得「殉書」。統治者能毀滅知識,就能毀滅自由、良知。到最後,老百姓沒有辦法,就用很多人,盡可能把很多的書全給強記背誦了,然後逃到深山,用口傳,一代一代的,使「書」能延續。
為了保有知識,也就是良知與自由,你得付出那樣的代價。
給奧氏寫傳記的,是倫大的奇歷克教授(B. Crick)。有一次,他問奧氏:如果自由與平等二者,你必須選一,又只能選一。你會怎選?當時奧氏想也沒有想,就回答說:自由。
難怪他左右不討好。
良知與自由,缺一不可。歐梵兄還是對的。
2010-11-02
不要也罷!
(載〈蘋果日報〉2010年11月02日論壇版)
在一個公開諮詢場合上,某君提問。他行將大學畢業了。問題大約是這樣的:我快要到社會工作了。看來工資不會高。政府的房屋政策,無助我置業。女朋友說,買不到房子,她就不嫁我……(你說怎麼辦?)
政府官員的回答,不是我要討論的。先不置褒貶。
友朋談起,直搖頭。都怪「八十後」少不更事。我覺得不能一概而論。某君未必是八十後的縮影。他同輩中,很多是有朝氣、有作為的。拿我這一代相比,他們比我們更關心社會,更願意挺身。
但看着那一幕,着實教人難過。
小時候,父母都給我們小錢箱,訓練大家積蓄。(肯定這不是個別經驗。)要買玩具嗎?先儲夠糧餉。花零用錢,要量入為出;買想要的東西,要量力而為。當年滙豐銀行的廣告:只有儲蓄,然後見到將來。社會的氛圍,不鼓勵人好高騖遠。要踏實做人。自小長大,住的都是房東的房子。父母外出謀生,很多時還得分租房間,幫補家計。何曾怨過?何曾向政府伸手?
是了。人買不到房子,是政府的責任?政府的經費,哪兒來的?它怎麼可以慷他人之慨,拿了納稅人的血汗錢,去補貼某君你的投資計劃?年輕的朋友,請不要告訴我,你買房子,是拿來當祖屋,沒有投資考慮的。
更奇怪的,是你成婚與否,也是政府的責任?那有甚麼不是它的責任了?政府的職責,只在保障人民的性命財產,維護社會秩序和公義,如此而已。如果百姓的婚姻它都可以干預,那它的權力會無孔不入。事事用政治力量來「管理」,我們的個人自由,早晚給管理掉。
最難堪的,是我們的教育。受了幾年高等教育,接受過大學的洗禮,這就是結果?社會用上偌大的資源,希望培養下一代的棟樑;說得「曲高」點,是「為國育才」。如果那樣的表現,那樣的視野,就是今天大學所育出的才,那這個國還有甚麼希望?
戲謔一點,你更可以說:政府的勞工政策,無助我找到愜意的工作;政府的教育政策,無助我找到自己滿意的學校;政府的住屋政策,無助我有自己的安樂窩;政府的……
嗯,妻說,那樣的女朋友,不要也罷!
在一個公開諮詢場合上,某君提問。他行將大學畢業了。問題大約是這樣的:我快要到社會工作了。看來工資不會高。政府的房屋政策,無助我置業。女朋友說,買不到房子,她就不嫁我……(你說怎麼辦?)
政府官員的回答,不是我要討論的。先不置褒貶。
友朋談起,直搖頭。都怪「八十後」少不更事。我覺得不能一概而論。某君未必是八十後的縮影。他同輩中,很多是有朝氣、有作為的。拿我這一代相比,他們比我們更關心社會,更願意挺身。
但看着那一幕,着實教人難過。
小時候,父母都給我們小錢箱,訓練大家積蓄。(肯定這不是個別經驗。)要買玩具嗎?先儲夠糧餉。花零用錢,要量入為出;買想要的東西,要量力而為。當年滙豐銀行的廣告:只有儲蓄,然後見到將來。社會的氛圍,不鼓勵人好高騖遠。要踏實做人。自小長大,住的都是房東的房子。父母外出謀生,很多時還得分租房間,幫補家計。何曾怨過?何曾向政府伸手?
是了。人買不到房子,是政府的責任?政府的經費,哪兒來的?它怎麼可以慷他人之慨,拿了納稅人的血汗錢,去補貼某君你的投資計劃?年輕的朋友,請不要告訴我,你買房子,是拿來當祖屋,沒有投資考慮的。
更奇怪的,是你成婚與否,也是政府的責任?那有甚麼不是它的責任了?政府的職責,只在保障人民的性命財產,維護社會秩序和公義,如此而已。如果百姓的婚姻它都可以干預,那它的權力會無孔不入。事事用政治力量來「管理」,我們的個人自由,早晚給管理掉。
最難堪的,是我們的教育。受了幾年高等教育,接受過大學的洗禮,這就是結果?社會用上偌大的資源,希望培養下一代的棟樑;說得「曲高」點,是「為國育才」。如果那樣的表現,那樣的視野,就是今天大學所育出的才,那這個國還有甚麼希望?
戲謔一點,你更可以說:政府的勞工政策,無助我找到愜意的工作;政府的教育政策,無助我找到自己滿意的學校;政府的住屋政策,無助我有自己的安樂窩;政府的……
嗯,妻說,那樣的女朋友,不要也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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